集美大學2019-2020學年第一學期對臺校際交流項目(第一批)開始報名選拔,詳情如下:
一、申請學校:
海洋大學、彰化師范大學、臺東大學、高雄科技大學、臺中教育大學、高雄大學、銘傳大學、元智大學、東海大學、中原大學
二、選派專業及人數:詳見附件2
三、學習方式:對應課程專業學習
四、學習時間:2019年9月至2020年2月(以臺灣各校學期結束時間為準)
五、費用:以臺灣各校收費標準為準(詳見各校附件資訊)
六、申請條件:
1、集美大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、研究生。
2、思想端正,身心健康,有較強的適應、溝通、協調及社會實踐能力。
3、成績優良,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,綜合素質良好,無違紀記錄及不良嗜好;申請公費生及“海外交流學習基金”的,近一學期須無補考記錄。
4、服從我校及臺方交流院校的各項安排,一經錄取,非不可抗因素不可擅自退出交流項目。
5、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,有能力支付往返旅費及在外學習期間的相關費用。
七、項目流程:
1、符合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《集美大學學生出國(境)交流學習申請表》(學生處、教務處、研究生處意見欄由港澳臺辦統一匯總至相關部門簽批),如需申請我校資助,請報名項目的同時填交《集美大學學生海外交流學習基金申請表》,經由所在學院審核、匯總報名申請材料至校港澳辦(表格詳見附件),不接受學生個人報名;
2、港澳臺辦審核報名人員材料,會同相關部門及學院初定推薦名單,學生提交臺方所需申請材料;
3、港澳臺辦寄送學生報名材料于臺方,由臺方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并簽發邀請函、行程表,校港澳臺辦公示名單,按赴臺流程上報相關部門審批;
4、港澳臺辦會同校相關部門做學生赴臺行前教育,學生自行辦理赴臺簽注手續、離校手續,學生于項目結束后對交流學習情況進行總結反饋,提交學習交流總結,于教務處、學院進行學分轉換工作。
八、申請材料:詳見附件1及臺方各校附件資訊
九、截止日期:
詳見附件2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聯系人:林老師聯系電話:6188013 郵箱:gjhz@jmu.edu.cn(學校)
聯系人:陳老師聯系電話:6182176 郵箱:crr96@163.com(學院)
注:自費生也有機會獲得學校資助5000元/人。
附件2臺方院校名額分配表、各校報名截止日期(第一批).docx
集美大學港澳臺辦
集美大學工商管理學院
2019年4月2日